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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4个市(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
2022.02.20
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2021年度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报》,我省彬州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白水县、米脂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吴堡县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县城”。
截至目前,全省10个设区城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已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园林城市,覆盖率达到100%。其中,5个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宝鸡市创建成为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省75个县(县级市)中,74个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园林县城,覆盖率达到98%。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强化指导,督促全省各地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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