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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确定西安市和长安区分别为市县级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地区

2020.10.17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西安市和长安区入选市级、县级试点地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全国确定了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其中省级10个、市级42个、县级115个,西安市和长安区分别被确定为市级、县级试点地区。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管、总结典型经验,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同时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典型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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