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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四地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10.18

       10月14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生态文明论坛在云南昆明开幕,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命名表彰授牌。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麟游县、宁强县、石泉县荣获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凤县、佛坪县、柞水县荣获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近年来,陕西省突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印发实施《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探索出递进方式逐级创建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省级层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集成创建成果,为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2个县(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6个县获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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