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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统一延期至7月底

2020.03.12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省住建厅近日印发通知,对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有效期问题进一步明确。

  通知明确,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个人执业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2月3日至6月30日间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省住建厅将对有效期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实行系统自动延期,企业无需再重复申报延期业务,待系统有效期更新后,企业可自行打印获取电子证书。同时,要求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负责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承接省住建厅委托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省内14个四类功能区等单位,对所负责管理的各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有效期,参照省厅要求执行。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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